教材整体没有什么变化,主要是修改了一些错误。已有05年初级经济法教材的考生可以继续使用05年初级经济法教材进行复习。 修改如下:
1、教材第三章第一节P87第11行的“也可以用实物、工业产权、非专利技术、土地所有权”中的“土地所有权”改为“土地使用权”;
2、教材第七章第一节P274第八行的“1.7%”改为“17%”;
3、教材第七章第一节P275第十七行的“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业产品的进项税额,按买价依照10%扣除率”改为“13%”;
4、教材第七章第一节P281第七行的数字“6545”改为“1540”;
5、第七章第一节P282第24行的“从供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”改为“非防伪税控发票”;
6、第七章第一节P290第22行的第八条“依6%征收率”已经取消;
7、第七章第二节P309第二节最后一行的“7日内缴纳税款”改为“15日内缴纳税款”;
8、第七章第三节P325第14行在“按月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0-800”前加上“除另有规定外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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