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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肥:房地产估价机构“忽悠者”将被重罚
--作者/来源: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
在房屋转让时房地产估价机构恶意低估,在房地产抵押时房地产估价机构恶意高估,这一现象被发现和证实后,合肥相关部门将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给予最高3万元的罚款。

合肥市自1994年开始,房地产估价市场开始形成并逐步壮大,截止到目前,合肥市有房地产估价机构35家,房地产估价师150人,其中一级机构仅有2家,二级机构5家。

为依法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,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,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,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根据《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和建设部《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对合肥市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明文规定:

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及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有关单位,组织所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知识,做到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依法进行房地产估价和管理;房地产估价机构应依法设立,坚持房地产估价原则,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,参照合肥市“基准房价”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,严格执行“办法”中关于估价管理的各项具体规定。

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将全程对这一行业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,如果发现有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违规行为,将给予其最高3万元的罚款。
录入时间:2006-4-15 17:35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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