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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博”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人员获重刑
--作者/来源:河南国税
        近日,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“三博”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审理。被告人宗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八十万元、罚金人民币五万元;被告人王某某、王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,剥夺政治权利两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訾某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有期徒刑十年,剥夺政治权利两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。被告人王某某、王某在未发生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,经由被告人宗某某联系、策划,与被告人訾某某一起,利用三博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,自2004年11月至2006年4月间,多次向山西省黎城县某钢铁公司等20家企业、单位虚开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25份,价税达65895885.85元,虚开税款7817136元。并从秦皇岛某公司等37家企业、单位为三博公司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626份,价税合计65011086.82元,税款金额7724709.41元
录入时间:2008-1-3 8:30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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