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据新华社电 财政部9日宣布决定发行2008年凭证式(二期)国债,发行总额400亿元,其中3年期320亿元,票面年利率5.74%;5年期80亿元,票面年利率6.34%。
根据财政部公告,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8年4月15日至2008年4月30日。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。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,到期一次还本付息,不计复利,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,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。
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,以填制“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”的方式按面值发行,可以挂失,可以质押贷款,但不能更名,不能流通转让。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,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。 |